法制科

发布者:院办发布时间:2022-09-20浏览次数:1500

  

  1.办理学校委托的法律事务,推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开展;

  2.审查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文本及法律文书;

  3.负责参与学校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,对校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、一致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;

  4.联系协调学校法律顾问,协助开展相关法律事务工作;

  5.协调学校涉外法律事务办理;

  6.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、变更、年度检验等工作;

  7.负责省信访平台、校长信箱等平台管理工作;

  8.负责校印章的使用,二级单位和部门印章管理的指导和监督

  9.开展相关工作的法律风险评估;

  10.研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,为学校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意见;

  11.收集、整理党和国家有关高等教育和高校工作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,为学校提供政策法律信息参考;

  12.负责学校重要决策、学校年度重点工作、学校年度专项工作和领导批示的督查督办工作;

  13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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