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科

发布者:院办发布时间:2015-12-08浏览次数:440

1.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工作,审查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文本及法律文本;

2.负责学校法律事务顾问工作;

3.负责学校的来信来访工作,承办学校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,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处理信访事项;

4.负责校园网书记信箱、校长信箱、校长短信来信的受理、答复及信箱的维护工作,协调处理校内突发和重要事件;

5.负责学校印章、校领导名章、学校法人证书、法人委托书及介绍信的日常管理工作,负责校内单位刻制公章的审核及备案工作;

6.负责学校收发室的管理工作;

7.负责党办、校办的文书立卷和归档工作;

8.负责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、经费管理、行政事务、本部门总结、计划等相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;

9.负责办公室例会及专项会议的记录工作;
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