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通知精神,经学校研究决定,我校2015年上半年节假日放假安排如下:
清明节:2015年4月4日至2015年4月6日,放假三天。
劳动节: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日,放假三天。
端午节:2015年6月20日至2015年6月22日,放假三天。
请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按照以上放假时间安排好工作,严肃值班纪律,加强值班并认真做好各项安全检查与保卫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学生管理、服务等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以学生为本,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假日安全教育,认真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学习、生活和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工作。
特此通知
校长办公室
2015年3月11日